基本含義
設備有通用設備、專用設備,通用設備包括機械設備、電氣設備、特種設備、辦公設備、運輸車輛、儀器儀表、計算機及網絡設備等,專用設備包括礦山專用設備、化工專用設備、航空航天專用設備、公安消防專用設備等。
特種設備是指涉及生命安全、危險性較大的鍋爐、壓力容器(含氣瓶)、壓力管道、電梯、起重機械、客運索道、大型游樂設施、場(廠)內專用機動車輛。
鍋爐,是一種能量轉換設備,向鍋爐輸入的能量有燃料中的化學能、電能,鍋爐輸出具有一定熱能的蒸汽、高溫水或有機熱載體。
壓力容器,是指盛裝氣體或者液體,承載一定壓力的密閉設備。
壓力管道,是指所有承受內壓或外壓的管道,無論其管內介質如何。
電梯,是指動力驅動,利用沿剛性導軌運行的箱體或者沿固定線路運行的梯級(踏步),進行升降或者平行運送人、貨物的機電設備,包括載人(貨)電梯、自動扶梯、自動人行道等。
起重機械,是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并水平移動重物的機電設備,其范圍規定為額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0.5t的升降機;額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1t,且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2m的起重機和承重形式固定的電動葫蘆等。
客運索道,是指動力驅動,利用柔性繩索牽引箱體等運載工具運送人員的機電設備,包括客運架空索道、客運纜車、客運拖牽索道等。
場(廠)內專用機動車輛,是指除道路交通、農用車輛以外僅在工廠廠區、旅游景區、游樂場所等特定區域使用的專用機動車輛,包括場(廠)內專用機動工業車輛(如叉車、搬運車、牽引車、推頂車等)和場(廠)內專用旅游觀光車輛 (如內燃觀光車、蓄電池觀光車)。
升降設備是獨立的設備,并不屬于電梯或者某一類,
設備(Equipment)通常是一群中大型的機具器材集合體,皆無法拿在手上操作而盡量有固定的臺座,使用電源之類動力運作而非人力。
設備一般而言都放置在專屬的房間例如機房、車間、廠房,因為運作時會產生噪音或廢氣,除了資訊設備是輸入輸出都是無形的信息之外,許多設備要輸入輸出有形的物料,所以更需要專門設計的場所才能順暢運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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